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新型城鎮化的認識,全面把握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切實加強對城鎮化工作的指導,著重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區城鎮化等問題,推進城鎮化沿著正確方向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科學規劃實施,堅持因地制宜,推進試點示范,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更要扎實,確!兑巹潯诽岢龅母黜椚蝿章涞綄嵦。
《規劃》發展目標要求實現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2個百分點左右,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逐步使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不僅要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也要放寬大中城市落戶條件。
《規劃》要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統籌城市發展的物質資源、信息資源和智力資源利用,推動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應用,實現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強化信息網絡、數據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強化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推廣智慧化信息應用和新型信息服務,促進城市規劃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智能化、公共服務便捷化、產業發展現代化、社會治理精細化。
《規劃》稱,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集約節約用地制度。建立城鎮用地規模結構調控機制。嚴格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嚴格執行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實行增量供給與存量挖潛相結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鎮建設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探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適當控制工業用地,優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
《規劃》要求,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